2014年5月8日,全国国税系统第二期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培训班(一班、二班)开班仪式在我校顺利举行。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有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公务员培训处调研员刘艳旭,辽宁税专副校长王占峰,辽宁税专文化宣传处处长张昱东等。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公务员培训处调研员刘艳旭在简短的讲话中指出,总局高度重视任职培训,按照今年总局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举办两期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培训。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在任职一年内进行培训,并将其计入个人档案。为此,他对参训学员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遵守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学员管理规定及学校的规定。二是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王占峰在致辞中感谢总局对学校的信任,把处级任职培训班这个重要任务交由我校承办。他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和本期培训安排,并对学员提出两点希望。他说,自2006年学校全面转制以来,始终以建设一流施教机构为目标,不断调整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工作不断发展。学校基本建设在总局的大力支持下有了很大改善,有些改建还在进行中。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学校被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廉政教育基地;也是总局三大施教机构之一;我们的一些培训项目如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培训者的培训、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电子服装出口退税培训等被总局评为特色项目或创新项目。针对本期培训,他说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两个项目组,全程关注培训情况,确保培训在各个环节上能够高效有序运转。王占峰还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注意安全。二是积极参与培训之中,广泛研讨交流,共同努力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效果。
本项目方案按照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国税发【2011】23号)的相关规定,在总局教育中心领导的指导建议下,总结分析以往经验和不足,紧密联系当前政治、经济、税收工作实际进行设计。项目方案最后经总局教育中心培训一处审定确认后实施。本年度总局在我校举办两期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培训班,每期培训为100人规模;培训对象均为全国地、市国家税务局新任职副职领导干部。自2011年开始,我校每年均举办两期全国税务系统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培训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总局教育中心培训一处领导高度重视本期培训,在前期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从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在传承优势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创新、完善,越做越好。
本期培训以提升新任处级领导职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为主线,将达到下列培训目标:一是提高政治和政策理论水平,培养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和带好队伍的能力,达到相应职位所需要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履行新职务的基本要求。三是提高依法行政和税收专业理论水平,掌握相应职位要求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具备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提高反腐倡廉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五是开拓视野,更新经济、人文、历史等方面知识,提高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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