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冯惠敏出席在辽宁税专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副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结业仪式并做廉政集体谈话

    ——冯惠敏组长强调: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主动承担起推动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每一名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
    苏鸿雁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15-03-18 11:12:38

            2014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委员、总局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出席在辽宁税专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副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结业仪式并做廉政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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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慧敏组长指出,今天的任职廉政谈话,既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体现了组织对同志们思想上和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目的是让同志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恪守职责,廉洁从政,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冯惠敏组长围绕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谈了三个方面内容:
            一要将主动承担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作为每一名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她在会上向大家传达了近日中纪委会议精神,要求领导干部牢记党纪不是高于国法,而是严于国法,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部署。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深入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是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保障;以强有力的巡视检查工作为载体,切实解决我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以推进反腐倡廉的体制和机制为切入点,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二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增强党性修养。要知党、爱党、忧党,兴党,认真学习党章,把党章作为党的修养标准,把学习党章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第一课。增强党的观念,还要做到:强化党章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强化自律意识。
            三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密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必须既要挂帅也要出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组不放松、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做到带头把好决策定事关;带头把好选人、用人关;带头把好思想教育关;带头把好制度执行关;带头把好监督检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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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惠敏组长在结业仪式上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寄语全体学员;一要养成终生学习的好习惯;二要学以致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敢于担当,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她强调,税务系统领导干部要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不以一丝一毫的私意自立,也不以一丝一毫的私欲自累,共同践行我们的伟大使命。
            总局人事司副巡视员李平,辽宁省国税局纪检组长魏连芳,辽宁税专校长佟俊海、书记王奇志等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结业典礼,结业仪式由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陈小杭主持。

     

编辑:秦玉凤    审核:邵莹    发布:秦玉凤    2015-03-18 1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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