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转发省局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辽宁税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07-29 16:39:26

    学校各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通知》(辽国税党建组办发﹝2016﹞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抓好“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实现家风校风互融共进,推动部门和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动优良家风家训进课堂,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廉政教育基地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教职工投身优良家风家训的科学研究、课题开发,认真整理提炼本部门教职工家庭的好家训好家规,形成“发掘好家训、传承好家风、走出好人生”的浓厚氛围,夯实一流培训机构的品质根基。(学校党建办第一批征集教职工家庭好家训好家规的截止时间为8月8日,每部门不少于两条)
            三、加强总结,做好宣传,促进学校党政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总支、支部要将开展活动与学校年度党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网站、校刊、微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宣传,传播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践行家庭美德”的良好风尚。

    附件:《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通知》


    中共辽宁税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7-15

    附件:

    中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辽国税党建组办发〔2016〕16号

    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文明家庭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关于在税务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通知》(税总人函〔2016〕254号)的要求,把传承优良家风家训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形成良好税风,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正能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载体,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对于端正家风、引领税风、净化党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要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辽宁国税中心工作,引导辽宁国税税务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重家风、守家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融入到辽宁国税税务文化建设中,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和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
             二、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的实践内容
            (一)广泛收集整理好家训好家规。一要收集整理好家训好家规。发动本单位国税干部收集整理家训好家规,重点是认真学习传承中国传统的好家训好家规和当地民间具有影响力的好家训好家规,特别是反映国税干部家庭的好家训好家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要提炼评选好家训好家规。认真整理提炼国税干部家庭的好家训好家规,积极开展点评活动,运用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等方式,助推国税大家庭建设。各单位选出10条国税干部家庭的好家训好家规,8月15日前上报到省局党建办。
           (二)积极宣传展示好家训好家规。一要创建主题展板。积极宣传好家训好家规的文章、故事和名言警句,让思想健康,情感真挚,引人向善,便于传讲的好家训好家规深入人心。二要举办主题书法美术摄影比赛。作品要做到贴近生活,健康向上,推动好家训好家规入脑入手。三要制作办公桌卡、开设内外网专栏专题。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对好家训好家规进行展示,特色鲜明,富有内涵,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努力培育践行好家教好家风。一要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人的影响伴随一生、受益终身,要使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文明教育从家庭起步。8月底前组织一次家庭教育知识方面的讲座或培训,引导本单位国税干部提高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要促进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9月15日前开展一次家庭促廉活动,通过邀请家属参加廉政法规培训、廉政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教育基地,筑牢家庭的“廉洁墙”。三要开展文明家庭评选。配合各地妇联在国税干部家庭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推荐在爱岗敬业、家庭助廉、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睦邻友好、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进行评比表彰。各单位将评选出的文明家庭上报省局,省局将评选出的优秀文明家庭择优上报总局人事司,参加中央文明办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发扬正能量。
          (四)大力弘扬传承好家训好家风。一要通过道德讲堂传承。9月底前开设以“家训、家规、家风、家教”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在道德讲堂活动中诵读家训名篇佳句、讲述美好家风故事,传承优良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启迪思想,塑造心灵,培养心智,培育道德正能量。二要通过主题活动传承。10月底前开展一次以“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讲述身边税务干部的感人家风、家训和家教故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主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拍摄制作以“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为主题DV情景剧,生动展示辽宁国税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推动广大税务干部重塑优良家训、重整文明家风,助推文明家庭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建设,周密安排部署,抓好“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明确工作责任,组织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以好家风带动好税风,以好税风促进好家风。
          (二)统筹谋划、积极推动。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线,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活动开展。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要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加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好家风好家训的传承成为广大税务干部家庭的内在需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认真总结、做好宣传。各单位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和挖掘基层单位、基层国税干部家庭的创造性做法,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市国税局的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写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宣传,传播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中国梦”的良好风尚。
                                



    省局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编辑:曲川    审核:曲川    发布:秦玉凤    2016-07-29 16:39:26    

【文章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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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好家风好家训           【专题分类】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