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四校区学员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主校区)就学院四校区学员包集中采购项目(GBXY20240401)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主校区)就学院四校区学员包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求是楼/A 309室财务处,并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求是楼/A一楼研讨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BXY202404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四校区学员包集中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8万元(含学员包材料、制作、运输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单价):9.8元/只(含学员包材料、制作、运输和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三个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309室财务处
3、方式: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至学院财务处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未投标登记(提交登记资料)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学院门户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资料费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一楼研讨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汪老师
5、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一楼研讨室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日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网”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考察学员包小样。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提供学员包小样,提供主材布料20*20CM和拉链一根;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确认参加的投标单位,开标前2天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学院账户,并将汇款信息拍照后发送邮箱69252312@qq.com,同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发相关信息确认的,采购人不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未中标单位提供收款收据,学院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收款收据,办理一次性无息退款,
账户信息:
单 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税 号:12100000466007925M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电话号码:0514-87806601
开户银行:建行扬州百合园支行
银行账户:32001744336051149933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095818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学员包采购项目组
2024年4月2日
编辑:陶玲玲 审核:周亚县 发布:周亚县 2024-04-02 1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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