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主校区)就“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项目(GBXY20250805)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主校区)“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人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求是楼/A 309室财务处,并于2025年10月13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投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求是楼/A 一楼研讨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
2、项目编号:GBXY20250805
3、基本要求:供货与样品款式一致
4、预算金额:19.32万元(根据数量据实结算)
5、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笔2.1元/支(含材料、制作、运输和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货周期:下单通知后一个月(30日历天)内送达。
7、合同期限一年,经双方同意,合同可以续签,累计签订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5年6月—2025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供应商2025年6月—2025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纳税申报表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309室财务处
3、方式: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求是楼/A楼 309室登记报名,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xhh8029@163.com邮箱,审核通过后,U盘拷入或邮件发送。磋商文件免费发售。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一楼研讨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老师
5、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求是楼/A 一楼研讨室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日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网”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提供学员用笔样品;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联系人:许老师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 采购中心 | [2025-11-10 10:06:52] | |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中心 | [2025-10-22 16:25:23] | |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一院四区” 学员用本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 采购中心 | [2025-10-16 15:38:34] | |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一院四区”学员用笔 集中采购废标(终止)公告 | 采购中心 | [2025-10-15 15:58:25] | |
| ◇ “一院四区”学员用本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中心 | [2025-09-12 14:38:48] | |
| ◇ “一院四区”学员用笔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中心 | [2025-09-12 14: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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