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面向“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扛牢“党校姓党、税院为税”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决策部署,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聚焦教育培训主责主业,系统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规范完善了校区培训项目体系建设框架(见思维导图),同时组织校内外专兼职教研人员研发推出了2026年度首批自主培训班次60个(见一览表),供全国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广大税务干部自主选学。
关于培训项目体系建设,我们始终坚持“以岗位为经、以层级为纬,构建系统化的项目体系”建设理念,从财会基础、岗位业务能力、税费征管新模式、系列监管新机制、重点行业涉税问题检查、税收政策合规辅导、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角度,完善了校区“强基工程”培训项目体系;我们遵循《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精神, 按照“全员覆盖、全面贯通、全周期实施”的原则,突出党的理论、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构建起面向税务系统全体党员及各级各类干部的校区基本培训及履职能力培训项目体系。
关于2026年度首批60个自主培训班次计划,是我们在前期精准提炼组织需求、科学研判参训学员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的匹配程度、统筹校区内外教学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研发完成,又经过来自各地税务机关教育培训及业务条线近二十位领导和专家评审论证、反复打磨后推出的。其中,有经实践检验的精品,也有凝聚智慧的创新。相信我们的用心、用力、用情之作,一定能够不同程度满足多岗位税务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训练、党性锻炼,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强化技能的需求,也一定能够为税务机关强基固本、税收工作提质增效服务。
一、大连校区培训项目体系



二、大连校区2026年自主培训班次一览表



(一)培训安排
通过“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微信公众号,输入“培训班次”,系统自动推送2026年自主招生培训班次计划书。
每期培训班报名人数达到40人即可开班,如人数超过100的由教务学工处根据实际情况分班教学,如报名人数不足40人,培训班可能暂缓举办或在征求意见后调整至下一期或其他相近培训班。
培训项目实施时间和课程可能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部署变化略有调整,具体见大连校区门户网站通知和各培训班计划书。
(二)报名方式
各级税务机关统一组织报名并派员参加培训(不接受税务机关外个人或其他单位报名)。报名时间为招生计划发布之日至每期培训班报到日前7天。
报名时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门户网站(http://www.dltaxedu.com)首页,点击移动图标“2026培训班次报名”注册预约。
报名成功后,请报名单位在报到日前两个工作日,登录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ltaxedu.com),访问“招生招聘”栏目下载名单格式模板,按名单格式填写参训学员相关信息并发至培训报名专用邮箱:523423741@qq.com
(三)培训收费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税总发〔2017〕15号)规定,学院大连校区对2026年自主招生培训班次统一按每人每天550元收取食宿培训费(原则上旺季每个标间安排2人住宿),报到和返程按合计不超过2天计算,不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学员可在报名成功后转账缴纳培训费用(转账时请注明拟参加培训班名称和参训学员数量,如需合同请联系咸老师0411-88126117),也可在报到现场缴费(支持公务卡、银行卡等方式),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结算培训费用。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
银行账号:212015019000500034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四)接站安排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数码路41号,学员可自行报到。
如需接站,请各单位联系人将接站信息于开班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咸老师。
学校安排专人接站,接站人员会短信通知您接站具体地点。各接站点常用出口和报到当日接站联系人及电话(仅限报到当日开通)如下:
1.机场:周水子机场-11号门,班海明:15599088221;
2.大连站:南出站口,王思俊 13644913852;
3.大连北站:北3出口,李治衡 17604113238。
出站后请联系接站人员,并注意标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的接站标志。
(五)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教务学工处
联系人:咸老师
联系电话:0411-88126117
电子信箱:523423741@qq.com
(六)特别提醒
1.学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选派学员的纪律教育,要求学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中组部、税务总局和学院各项培训纪律规定。
2.参训学员应身心健康,正常完成学习任务。严禁携家属或无关人员陪读,严禁培训期间饮酒和相互吃请请吃,严禁未经派出单位同意推迟报到或提前结束培训,严禁无故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出现上述情况,一律作退学处理并向学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税务机关人事教育部门书面通报。
3.学员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有特殊情况应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教学时间1/7的,不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2026年自主招生培训计划(第二批) | 大连校区 | [2026-02-06 14:15:18] | |
|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2026年自主招生培训计划 | 大连校区 | [2025-12-19 09:07:09] | |
| ◇ 2022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计划 | 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 | [2021-12-28 15:35:15] | |
| ◇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自主招生项目一览表 | 王强 | [2020-12-25 14:36:18] | |
| ◇ 2017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二)简章 | 教务处 | [2017-04-12 09:10:28] | |
| ◇ 辽宁税专2017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简章 | 教务处 | [2017-03-06 10:04:27] | |
| ◇ 关于调整部分自主招生培训班时间安排的通知 | 教务处 | [2017-01-19 18:07:36] | |
| ◇ 辽宁税专2016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简章(二) | 教务处 | [2016-05-04 10:58:56] | |
| ◇ 辽宁税专2016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简章 | 教务处 | [2015-12-24 12:38:53] | |
| ◇ 辽宁税专2015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简章 | 教务处 | [2015-03-02 10:20:47] | |
| ◇ 辽宁税专2014年自主招生培训项目简章 |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013-12-03 10:5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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