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训
求是 精业 勤廉 笃行
释义如下:
求是:语出《汉书》“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学风的集中体现,
也是办学的基本目标。求是,一是要求“为学”要积极探索事物的内在联系,把握规律性,探求真理;二是强调
“做事”要尊重事物的内在规律,主客观一致,务求实效。“求是”是学风和校风的首要准则。
精业:语出韩愈《进学解》“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精业”要求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学习,精通业务,勤奋
工作,精益求精,成为税收工作和税务教育培训工作的行家里手。
勤廉:语出新中国第一所税校校训,意为勤政廉政。勤廉,是党校和干部培训学院的基本准则,是对税院人和受
训学员的基本要求。“勤”,就是要求勤勉务实,勤奋好学,勤恳工作,勤俭办事;“廉”,就是要求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明、廉洁奉公。
笃行:语出《礼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笃”有忠贞不
渝、一心一意之意;“行”有实践第一、实干第一之意。“笃行”一方面要求将学之所得付诸实践,见之于行动;
一方面要求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坚持不懈,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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